第(2/3)页 情况不妙先跑为敬,这是他一贯的做法,此刻当然也不例外。 米尔迪斯又偷瞄了四个大个子一眼。然后转身就跑! 当然了,逃跑这种“高雅艺术”必然是需要有所掩护的。比如说一个从外表上完全看不出区别的幻象就被他留在了原地作为掩护。 “喂,那个侏儒跑了。” “哦。” “……你不去抓他回来?” “干嘛要抓回来?他跑了就跑了,你还打算带着他一起上路?” “……” 米尔迪斯的幻象很逼真是没错,不过在思维严谨上还是差了那么一点。小侏儒完全忘记自己不久之前才从亡灵巫师的肚子里爬出来,身上沾满了血污,而幻象上的他干净的就像是刚刚洗过澡。这破绽实在是太大了。 不过好在方秋灵也没打算难为米尔迪斯。既然小侏儒想跑,那就让他跑吧。 相比精灵的傲慢、矮人的顽固,侏儒与人类相处时表现出来的最大特质是“神经”。无可救药的乐天派与旺盛的好奇心结合在一起,往往让他们的同伴苦不堪言。 没有做好准备接受一个能二十四小时说不停的话痨,那么最好就不要在队伍里添上一个侏儒! 虽然说方秋灵有用完就丢、过河拆桥的嫌疑,但…… “啊呀!” 一声尖细的惊叫声传来。寻声望去,米尔迪斯一个倒栽葱式的摔倒在地。不远处的那个幻影“啪”的一声消失了。在小侏儒栽倒的位置的旁边一点,躺着一具异常显眼的焦黑尸体。 “呃……” 方秋灵收回目光,略微无语的挠了挠头。 ——你这个小笨蛋,居然会被尸体绊倒!你眼睛是长在后脑勺上的吗! 是不是把小侏儒抓回来?回答当然是否定的。所以方秋灵果断打算装看不见。 ——再给你一次机会,快跑吧! 不过方秋灵的“好意”直接打了水漂,米尔迪斯用大声的哭泣展现了身为侏儒尖锐的嗓音和极大的肺活量。 “哇!哇……哇!救命!救命……” 这一下,方秋灵不能坐视不理了。 “怎么了,米迪?” 第(2/3)页